关于申报2023年度山西北大碳基薄膜电子研究院研发项目的通知1906
来源:PKU-CELE 山西北大碳基薄膜电子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是由山西省人民政府和北京大学共建的新型研发机构,举办单位为山西大学(受山西省人民政府委托)。研究院的宗旨是坚持自主创新、引领未来的方针,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在山西打造碳基半导体材料和集成电路产业化基地,开展碳基薄膜电子等碳基集成电路先进技术相关领域科技研发和成果产业化,组建结构合理的碳基薄膜电子研究高端人才团队,建设碳基芯片研发平台和碳基集成电路工程化开发平台以及产业化平台,深入推进与山西大学的合作,加强材料、器件、信息和集成电路学科共建。为了促进研究院的发展,加强与高水平科研院所、高校及产业部门的合作与交流,根据省校合作协议及研究院章程,研究院在以下研究方向设置研发项目,欢迎国内外科研人员自由申报研发项目。 一、申请领域: 山西北大碳基薄膜电子研究院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围绕山西省发展需要并结合研究院优势开展相关研究、科研转化和人才培养等工作,研发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碳基半导体材料、碳基集成电路先进技术、碳基集成电路产业化等相关科研领域。经研究院专家委员会和院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并经协调小组会议批准,本年度研究院设立并公开发布以下研发项目: (1)电弧法合成碳纳米管中的直径调控 (2)半导体碳纳米管提纯后的废弃原料再利用 (3)规则排列悬空微孔支持膜规模化制备新技术 (4)基于超冷原子的碳纳米管量子模拟 (5)碳纳米管精准成像中的超冷原子量子调控 (6)碳基32×32阵列Micro-LED微显驱动系统 二、总体目标: 所有研发项目根据申请指南申报,经研究院审议通过后立项。项目执行期结束后,验收指标须满足申请指南中的要求。由研发项目获得的项目、获奖、专利、论文等成果必须以山西北大碳基薄膜电子研究院为共同参与或署名单位。否则,项目结题验收不通过,须退还相关研究经费。 三、申请须知: (1)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9月30日。 (2)申请人应具有承担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项目研究的经历;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未达到上述要求的,须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项目申请书由所在单位的学术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3年9月30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申请书》交至研究院项目管理部,PDF电子版及项目汇总表EXCEL版发至研究院项目管理部邮箱CNTSX_PKU@163.com。 (3)项目执行期限为1-2年,经费按规定拨发,实行项目单独核算。 (4)研发项目经费由山西北大碳基薄膜电子研究院运行及科技研发经费支出,专款专用。项目经费的使用需符合国家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和研究院财务制度,并严格按预算执行。支付与项目执行相关的费用,支出科目主要包括:材料费、分析测试及加工费、发表文章版面费、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结题验收时需提交经费使用清单。 四、项目考核及研究成果归属: (1)研发项目承担者应提交中期报告,对于无中期报告、未按计划进行研发项目的研究者,后续不再支持,视情况要求退回支持经费;项目结题时需提交结题报告和研究成果(论文、专著、专利和奖项等)的复印件和电子版文件。 (2)项目研究成果如在国内外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发表研究论文,应将“山西北大碳基薄膜电子研究院(英文为Instituteof Carbon-Based Thin Film Electronics, Peking University, Shanxi (ICTFE-PKU))”写为作者单位之一,或注明“山西北大碳基薄膜电子研究院研发项目资助(英文为Supportedby Institute of Carbon-Based Thin Film Electronics, Peking University, Shanxi(ICTFE-P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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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北大碳基薄膜电子研究院 2023年9月14日 |